关于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200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k8凯发平台的公告—深圳市社会科学网-k8凯发平台
日期:2006-01-23 来源: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市社会科学界各单位:
为做好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2006年度项目申报与资助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及初审安排
2006年项目申报工作将以年度计划为主,严格控制临时性项目的申报。年度项目申报与初审仍采取"按系统汇集,整体申报"的方式,即项目申请由项目单位提出,按系统受理项目申请并进行初审,然后由各系统将初审结果提交基金办。
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安排,市社科联作为我市社会科学界的系统汇集单位,负责受理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的申报和初审。
二、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和初审时间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在2006年1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送交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2006年2月底前完成,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基金办。
基金办终止受理材料的时间是2006年2月28日。
(二)项目审批时间
1.基金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并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3月份);
2.基金办将专家评审意见提交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后,送市财政局复核(4月份);
3.基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批(4月份)。
三、其他事项
1.有关基金资助范围、资助对象、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项目评审程序、申报表格等,请登录深圳社会科学网社科动态栏目(www.szass.com)下载《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项目申报指南》、《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项目申请表》等。
2.凡申报不合格的申请书予以淘汰,不在退回重报。
3.申请表一式八份报送我单位,同时请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kyxhc@126.com)。
4.图书购置、美术品收藏及文物征集项目,在年度各专项经费额度内单独申报,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袁黎 电话:0755-83671066 0755-83699933
附:2006年项目申报通知 2006年项目申报指南 2006年项目申请表 汇总表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200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