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术沙龙系列活动之六十二:改革开放30年中国政治发展成就及路径—深圳学术沙龙—深圳市社会科学网-k8凯发平台
日期:2008-12-09 来源: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1978年以来,中国不仅经历了飞速的经济增长和急剧的社会变迁,而且在政治领域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是由经济社会发展所促进的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提高的结果,另一方面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结果。如何准确评价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政治发展的成就,如何看待中国政治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探究中国未来政治发展的路径。围绕这些问题,前不久,由深圳市社科联主办,深圳特区报社协办,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承办的深圳学术沙龙第62期以“中国政治发展30年”为题,邀请中国著名政治学者,中共中央编译局
俞可平指出,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政治发展的成就,大体上归结为以下六个方面: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党内民主、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政府改革。
就人大制度完善而言,主要包括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各级人大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基本法律日益健全;人大立法得到加强;包括法律监督、执法检查、预算审查、政策审议等人大监督渠道不断多元化;选举制度日益完善;人民代表与选民的关系更加密切。政协制度的主要成就包括:在党章和宪法中明确将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政协的结构、职能内容、方式和程序都得到更为权威和详细的规定,使政治协商得以法制化和规范化;各级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和提案大大增强;民主党派得到政治安排的人数和级别不断提高。
就党内民主的成就而言,主要表现为:党内民主重要性首次被提高到“党的生命”的高度;初步确立了党内民主的制度框架;党内选举的民主性、竞争性和公共性明显加强,党员干部的差额选举、县级以下党代表的直接选举、“两推一选”或“两票制选举”、干部任免的票决制等重大改革开始陆续试行;党的代表大会的作用不断增强,许多地方开始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基层民主的发展成就包括:首先是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成为推动城乡基层民主的两个引擎;诸如:乡镇领导的公推直选和公推公选,乡镇政府重大决策的公示、听证和协商制度,两票制等基层政权的民主改革试验等。
就法治建设的进步而言,我国初步确立了国家的法律体系;建立和健全以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三位一体的司法体系;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从无到有,法律服务体系基本确立,对困难群体的法律救助服务工作也逐步开展;普法教育实现制度化。而政府改革的成就更为广泛,包括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服务型政府的提出,行政审批的改革,官员问责制普及,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政府重大决策的公示制度,电子政务建设等等。
什么因素推动了中国政治的发展呢?俞可平认为,这一动力是多元化的,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环境的变迁、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公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政治意识形态的变化,以及全球化的冲击。而未来中国政治发展如何走向?他认为,未来中国政治发展的理想目标在于从善政到善治,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直接目标在于实现民主、法治、公平、透明、责任、廉洁、高效、和谐。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在一些重点领域作出改善,包括社会公正、公共服务、政府创新、法治国家、党内民主、基层民主、生态治理、官员廉洁。
围绕俞可平的发言,与会的师生发表了看法。有同学指出,关于在中国政治发展成就中的“民主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和社会上的广泛争议,那么到底我们应当如何认识“民主”,以及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此,俞可平认为,发展民主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要坚持党的宗旨推行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就是我们的目标。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必须坚定不移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必须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推动中国民主的发展,一方面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中国特色,不能够照搬西方模式;另一方面,也要吸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的政治成果,包括西方在民主政治上的一切优秀成果,如听证制度、一站式服务、政府服务承诺等。与此同时,要采取增量式的、渐进的方式推进民主的发展,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休克疗法,否则只能适得其反。(陈家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