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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中国哲学知识论:胡适“名学”说省思—学术研究—深圳市社会科学网-k8凯发平台

 日期:2024-08-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以“名学”为阐发先秦诸子学派哲学学说的主线,奠立了“名学”的问题论域与框架结构,申明了儒家的苏格拉底传统。深刻反思胡适“名学”说的得失,有益于更加合理地推进构建中国哲学自主知识体系进程。

  “名学”的问题意识

  谈到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学界在肯定其对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开创性贡献的同时,更多是针砭其对中国哲学义理的阐发不足,如同时代人陈寅恪严厉批评其“隔阂肤廓之论”“穿凿傅会之恶习”;对其“以西释中”的学术立场,金岳霖甚至称其为“研究中国思想的美国人”。不过,在胡适本人看来,《中国哲学史大纲》的立意并不在此。 “我这本书的特别立场是要抓住每一位哲人或每一个学派的‘名学方法’(逻辑方法,即是知识思考的方法),认为这是哲学史的中心问题。”可见,胡适认为先秦诸子学派普遍有一种“名学”,并把“名学”等同于“名学方法”或“逻辑方法”,有时胡适也称之为“知识论”,亦即先秦诸子进行哲学思考、哲学创作的思想方法。

  笔者将《中国哲学史大纲》中以“名学”即思想方法或知识论为中心的学说,称为“名学”说。那么,胡适为何产生“名学”这种问题意识?在20世纪初,随着西方哲学包括知识论涌入中国,在中国哲学(史)学科建构过程中,中国哲学传统中有无知识论、存在何种知识论、如何建构中国哲学知识论等,亦成为学界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问题。胡适提出,对于一种哲学,思想方法才是最根本的。不同先秦诸子哲学学派、哲学学说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思想方法。比如, “儒墨两家根本上不同之处,在于两家哲学的方法不同,在于两家的‘逻辑’不同”;宋明儒学中的程朱陆王之争,其根本也在于“尊德性”与“道问学”两种不同方法而已。所以,与谢无量、冯友兰、钟泰等同时代哲学(史)家不同,胡适不是把对中国哲学的义理阐释作为建构中国哲学史的中心任务,而是把“名学”即思想方法的建构作为中国哲学史的中心任务。所以,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胡适不仅确立了中国哲学知识论的开端,明确提出中国哲学的“知识论起于老子、孔子”,而且把“名学”即知识论作为中国哲学史的中心线索,在编排和阐发先秦诸子学派的哲学学说时,“名学”是必须且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

  “名学”说的框架结构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对“名学”不仅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也大致勾勒了“名学”说的框架结构。第一,提出先秦时期每个哲学家都有自己的“名学”即思想方法。胡适认为,先秦时期盛行的“名学”,就是先秦诸子的思想方法,也是他们的知识论。他以孔子的“正名”学说为例,说明“名学”在先秦诸子哲学学说中的普遍性。“自从孔子提出‘正名’的问题之后,古代哲学家都受了这种学说的影响。以后如荀子的‘正名论’,法家的‘正名论’不用说了。即如墨子的名学,便是正名论的反响。杨朱的‘名无实,实无名’,也是这种学说的反动。我们简直可以说孔子的正名主义,实是中国名学的始祖。正如苏格拉底的‘概念说’,是希腊名学的始祖。”

  第二,阐发了“名学”在墨家学说中的核心地位。从《中国哲学史大纲》篇章结构的安排上可以看出胡适格外重视墨家学说。虽然胡适极力推崇老子,但他仅用4个大问题申述老子学说;儒家哲学的创始人孔子也仅占据1篇(共5章)。而对于墨家学说,从形式上来说,胡适用了第6篇“墨子”(共4章)、第8篇“别墨”(共6章,其中第4章和第5章为名家惠施、公孙龙的学说)进行叙述。胡适认为,墨家学说对于中国古代哲学史有着非常突出的学术价值。仅从“名学”来看,其学术贡献就有四点:其一,“别墨”于两种流派之间探寻出一种“执中”的“名学”,提出了“名”与“实”各自的作用;其二,提出“效”“辟”“侔”“援”“推”等方法,是对科学方法的应用;其三,墨家知识论更加注重经验和推论的作用,彰显了一种真正的科学精神;其四,墨家“名学”中“法”的观念,上承儒家“象”的观念,下开法家“法”的观念。总之,“古代哲学的方法论,莫如墨家的完密……从此以后,无论哪一派的哲学,都受此种方法论的影响”,甚至道家庄子、儒家荀子,都不同程度受到墨家“名学”的影响。

  第三,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国古代哲学之中绝”章中,胡适看到了秦始皇焚书坑儒对于中国古代哲学变迁的巨大影响。不过,他认为这不是最为根本的原因。最为根本的原因有四点,包括怀疑主义的名学、狭义的功用主义、专制的一尊主义、方士派的迷信。其中,怀疑主义的名学占据首要地位。虽然先秦时期诸子“名学”非常发达,但对知识存在一种“不遣是非”的怀疑主义态度,这种态度几乎消解了信仰知识的科学精神,尤以庄子《齐物论》最为典型,“因此,庄子以后,中国的名学简直毫无进步。名学便是哲学的方法。方法不进步,哲学科学自然不会有进步了。所以我说中国古代哲学中绝的第一个真原因,就是庄子的《齐物论》”。也就是说,“名学”这种思想方法的中绝,导致中国古代哲学的终结。

  中国哲学的苏格拉底传统

  胡适对于孔子儒家哲学的阐发采取以“名学”为根本的学术立场。所以,胡适不是把“仁”或“礼”作为儒家哲学的基本问题,而是主张“正名主义,乃是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他以“正名”作为孔子评判是非善恶的尺度,把《论语》中非常重要的“忠恕”“一以贯之”等学说,都依照“名学”即知识论进路解读,理解为孔子注重推论的“知识方法”。“我的意思,以为孔子说的‘一以贯之’,和曾子说的‘忠恕’,只是要寻出事物的条理统系,用来推论,要使人闻一知十、举一反三。这是孔子的方法论,不单是推己及人的人生哲学。” 

  在1959年参加夏威夷大学主办的第3届“东西方哲学家会议”时,胡适提交了一篇题为《中国哲学里的科学精神与方法》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胡适明确提出“古代中国的知识遗产里确有一个‘苏格拉底传统’。自由问答,自由讨论,独立思想,怀疑,热心而冷静的求知,都是儒家的传统。”在此暂且不论胡适的概括是否准确,仅就他把《论语》中的对话方式比附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式对话,认为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苏格拉底传统,无疑是对儒家知识论建构的一种贡献。同时,胡适还列举出《论语》中与“学”“知”相关的大量章句,如“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吾常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以此阐发儒家的苏格拉底传统,论证这种传统的“爱知识”“独立思想”“鼓励怀疑”“知识上的诚实”等思想品格,体现了胡适建构儒家知识论的自觉意识。

  对“名学”说的省思

  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侧重阐发中国哲学的义理,试图以“义理之学”对应西方哲学的建构理路不同,胡适撰写的《中国哲学史大纲》,采取以“名学”为中心的建构理路,认为“名学”即先秦诸子学派的思想方法,并与西方哲学的逻辑方法相比附,以此凸显自己的中国哲学史著作的与众不同。由此可以看出,胡适是中国哲学知识论建构的开创者,彰显出中国哲学知识论建构的自觉意识。不仅如此,胡适还初步奠立了中国哲学知识论的问题论域与建构框架,即名学=逻辑方法=知识论。无论是同意者,还是反对者,几乎都在这一问题论域和建构框架中探讨中国哲学知识论的建构问题。如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序论“哲学的方法”中就非常明确地提出,即使“反对逻辑及科学方法者,其言论仍须依逻辑及科学方法。以此之故,吾人虽承认直觉等之价值,而不承认其为思想方法。科学方法,即是思想方法”。承认逻辑方法是唯一的思想方法,是胡适与冯友兰的共同之处。

  不过,应该看到,胡适处于“以欧洲的哲学问题为普遍的哲学问题”(金岳霖语)的时代,秉持的是“不能不依傍西洋人”(蔡元培语)的价值立场。以先秦诸子哲学学说的“名学”比附于古希腊的逻辑方法,把《论语》中的对话方式说成中国哲学的苏格拉底传统,这既是时代大势所限,也是胡适中国哲学知识论建构的不足之处。另外,胡适中国哲学知识论建构的不足之处还在于采取一种普遍主义立场。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胡适不仅把“名学”作为中国哲学史的中心问题,而且把“名学”作为中国哲学史的普遍问题,认定先秦时期诸子学派都有一种“名学”。更为关键的是,胡适提出的问题论域和建构框架把不同先秦诸子学派的“名学”普遍等同于古希腊的“概念说”,比附于西方哲学的逻辑方法。这迫使胡适不得不想方设法把先秦诸子学派的哲学学说统统挤压入“名学”的知识进路中,甚至不惜误读、肢解、割裂先秦诸子学派的哲学学说。

  在中国哲学知识论建构的百年历程中,学界不断反思胡适提出的问题论域和建构框架,尝试推动中国哲学知识论的建构进程。如冯契试图打通“元学”与知识论,以“元学”作为知识论的更高阶段即智慧层次,把“理性的直觉”“思辨的综合”“德性的自证”三者融为一体,完成“转识成智”的飞跃。杨国荣认为,“狭义知识论”是就知识而论知识,只重视论证过程而不重视思想创造过程;“广义知识论”则是把问题意识、思想学说、思想方法融合为一体,后者更为适合中国哲学知识论的建构。鞠实儿以“广义论证”说突破狭义的“名学”即传统逻辑学论域,把学术视域扩展到整个中国哲学乃至春秋时代“诗”“礼”“乐”文化传统中。学界的这些反思说明,探讨中国哲学知识论的建构问题,既要看到中国哲学中哲学学说与思想方法的相互融合,也要充分照顾到不同哲学家在其哲学思想创造活动中采取的不同思想方式。由此才能揭示这些不同思想方式在中国哲学学说创立过程中独特的哲学意义,也才能更加合理地推进中国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

  (作者系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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