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理论热点—深圳市社会科学网-k8凯发平台
日期:2024-08-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体现了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并对以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了部署。《决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人民法庭正积极探索构建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体系,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民、维系社会和谐稳定,并助力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人民法庭现代化不仅是司法领域的自我完善,更是一项服务社会、惠及民生的伟大工程。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的实质是对传统司法观念与模式的全面重塑,引领人民法庭从封闭走向开放、从静态步入动态、从单一转向多元,形成以群众需求为核心、科技为支撑、效率为导向的新型司法服务生态。人民法庭从单纯的裁判者成长为集裁判、服务、引导于一体的复合型角色,体现了法治与社会需求的深度融合,展现出司法机构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责任与担当。
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
《决定》要求“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人民法庭通过引入智能法庭技术、搭建在线诉讼平台、优化执行事务中心,推进法庭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革,可以实现执行环节的效率革命,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深化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推动落实基层治理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显著提升司法效率与服务质量。在各地人民法庭的具体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措施。一是积极引入智能法庭技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实现案件信息自动化采集分析,为法官提供决策支持,大幅提升审判效率。二是搭建在线诉讼平台,使当事人能够远程提交证据、参与庭审,极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提升了司法服务的可及性与满意度。三是建设一站式服务的执行事务中心,集立案审查、网络查控、财产保全、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采取审执兼顾的策略,对涉及金钱给付的案件,在立案初期即启动诉讼保全程序,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告财产,形成执行压力,加速案件进度,确保胜诉方权益及时实现。四是采取多渠道策略施压,创新案款交付机制。通过限制高消费、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所有账户(包括电子支付账户)等多渠道执行策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五是采用执行专户收款二维码,所有案款直接进入法院执行专户。以此简化流程,加速胜诉方权益实现,提升案款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总之,通过人民法庭的数字化转型,采取一站式服务、提前介入保全、多渠道执行策略以及创新案款交付机制等措施,可以显著缩短案件处理时间,提高执行成功率,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重点在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决定》要求“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法治是自治和德治的保障,各地人民法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法治进基层、进社区、进农村。人民法庭作为基层司法体系的前沿阵地,要吸纳有威望、热情、能力的党员以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等身份融入司法实践,有效缩小司法与民众间的信息鸿沟,拓宽司法参与渠道,增强司法决策的亲民性和可接受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法官除了要有正规法学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还要熟练掌握地方性解纷知识,包括地方习惯、乡规民约、风土人情、历史传统等在地化知识和经验。法官处理具体案件需弥合制度在不同地域的恰适性,而微信群是法治文化传播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纽带,人民法庭结合微信群平台,创新社会治理与司法服务模式,能够加深法治理念在基层社会的普及。此外,通过案例教学、法治讲座、巡回审判等形式,将国家政策与法律转化为易于人民理解与接受的语言和实践,推动法治文化在基层传播扎根,可显著提升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法治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加强对债权人权利保障
《决定》强调“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更好维护市场秩序”,人民法庭运用诉前保全与督促程序,为债权人提供强有力的权利保障,维护了公平正义、富有活力的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指出,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诉前保全是债务追偿的首道防线。诉前保全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临时救济手段,其核心价值在于立即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等财产,防止财产转移或隐匿,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诉前保全产生的震慑效果,迫使债务人正视债务责任,为后续债务追偿奠定基础。督促程序是债务清偿的高效路径。督促程序,尤其是支付令的发出,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提供了一种非诉解决机制。支付令简便、高效且成本低,债务人无须经历冗长诉讼程序,能够迅速履行还款义务。支付令一旦发出,债务人若不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支付令将自动转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加速了债务清偿过程。各地人民法庭在实践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充分运用诉前保全与督促程序,“以保促执”,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为高效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清晰、金额明确的债务纠纷提供了一条可行之路。
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决定》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是党执政的“神经末梢”之一。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关键在于正确认识人民法庭的地位与功能,高度重视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人民法庭作为中国司法体系的基层触角,自设立之初就承载着“司法为民”的崇高使命。应当合理调整人民法庭的区域布局,充实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法院案件处理和解决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全国人民法庭庭长轮训示范班,计划2024年完成对全国1万余名人民法庭庭长的轮训工作,后续视情况推进全部人民法庭干警轮训,将为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人民法庭是多元联动治理的重要平台,要立足本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加强与基层治理单位的协同联动。当前,各地基层法院积极响应全国高级法院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号召,基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刻的理论思考,通过“院庭长大讲堂”系列培训项目,全面提升法庭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聚焦矛盾纠纷化解的创新实践,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实现全员覆盖、全面提升。
总之,人民法庭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石,承载着深化司法改革与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的双重使命。面对新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我们需要从资源优化与服务供需平衡、数字化转型与数据安全、人才培育与激励机制等多维视角出发,构建现代化司法服务体系。推动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要通过智能化调度与精细化管理,高效配置司法资源,提升服务效能;要建立健全数据保护体系,采用先进加密技术和权限控制机制,构建安全可靠的司法信息网络,提升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要构建人才成长路径,优化考核体系,激发队伍活力。人民法庭正站在时代前沿,肩负着构建更高水平法治社会的重任,展现着中国式现代化司法体系的独特魅力与时代担当,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蓝图添加一抹亮色。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